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局审查员竟能粗心大意、马虎潦草到这种程度!!

发布时间:2019.10.03 江苏省查看:2235 评论:8

5月底我起诉某公司侵犯了我的实用新型专利,法院已受理,12月开庭。 6月初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后, 7月初收到了专利局的评价报告,但其中评估独权的创造性时,想当然的说我的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从对比文件抄来的话), 但我的专利要解决 的技术问题完全与对比文件不同,怀疑审查员只看了附图,然后找了个貌似外观相近其它专利,而我在说明书里的叙述部分根本就没看。 从权的创造性评估又是同样问题,说我的结构是为了某某功能(完全与我的权利要求书不同)。 我随后提出了更正请求,并附图说明了对比文件与我专利的本质不同, 2个月后收到了 评价报告复核意见书 (这期间侵权公司发起了无效请求,也看到了我的第一版评价报告)。 复核意见书里引用了我更正请求的原话,然后推导出结论是我的解释不能被接受。 但我发现,引用的原话里,我的一处标点本来是句号,而复核意见书里却是分号, 导致我的本意被完全改变。接下来又说了一大堆理由(部分内容明显受到了侵权公司的启发),没有任何配图,最后的结论是对比文件某某结构产生的效果必然和我的相同。其中夹杂了故意曲解和错误解释我专利的内容。 审查员的论述,怀疑连高中物理都没学过。 收到复核意见书的第二天,收到了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其中侵权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里,无效理由是4条。 紧接着是侵权公司的意见书正文,但只有第1页和最后1页,中间 的5页缺失。 信封里总共200页,翻到最后时,又出现一份意见书正文,这次页数全了,多了10页,但无效理由和之前不一样,多了3条(怀疑侵权公司看到评价报告后追加的,而专利局整理文档时之前的没有处理)。 2处的意见书书正文都没有注明时间和版次。 咨询了律师,说在法庭审理实践中,出现过证据有细小瑕疵而败诉的实例。 专利局要求1月内陈述意见,请问大家 (1) 我可以以意见书正文不完整为由,先发信询问,暂不陈述意见么 (2) 复审委员会口审时,如果侵权公司引用第一版评价报告和复核意见书,我可以有 严重瑕疵 为由反驳么? (3) 对评价报告的复核意见书,有必要答复么, 我想先让对方不知道有严重瑕疵。

标签: 专利局 复审 审查员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找个代理吧,无效真不是自己能做的。另外审查创造性的时候,审查员是要根据你的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的区别技术特征得出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与你在说明书中写的不一样是再正常不过了。

    2019/10/03 13:20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2楼
    专利局的评价报告是仅供参考,没有任何行政或法律效力.  你要做的是,做好这次无效. 无效程序中会对你的专利有没有专利权做出有司法效力的权威结论,比评价报告的效力高多了. 打个比方说,评价报告值2000元,  那无效程序中确认的专利权有效就起码值5万块.

    2019/10/03 15:09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三步法了解一下,大概在审查指南的171-174页吧。

    2019/10/03 22:3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1)   我可以以意见书正文不完整为由,先发信询问,暂不陈述意见么
    你可以“先发信询问,暂不陈述意见”,但是我的评估是,除了丧失掉一次展示自己意见的机会,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了。

    2019/10/03 22:3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5楼
    (2)   复审委员会口审时,如果侵权公司引用第一版评价报告和复核意见书,我可以有 严重瑕疵  为由反驳么?
    可以以此为理由反驳,但是我判断是他们不会采纳这个说法的。

    2019/10/03 22:3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6楼
    (3)   对评价报告的复核意见书,有必要答复么, 我想先让对方不知道有严重瑕疵。
    可以不答复。

    2019/10/03 22:3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