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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正常申请初步确认意见通知书》相关问题的请教?

发布时间:2020.04.07 北京市查看:5371 评论:8

各位大侠:
收到一份”非正常申请初步确认意见通知书“,该通知书是针对一项享有国内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确认属于《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享有国内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在先申请仅有申请人(1),通过申请人(1)将专利申请请求撤回申请后,增加申请人(2)并以申请人(1)为代表人重新提交申请(既在后申请增加了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如撤回的申请文件完全相同)。
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本人理解,这里所谓的”同一单位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应该是不包括撤回的专利申请。既然将在先申请撤回了,这一撤回应视为不存在专利申请,因此也就不存在同一单位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了。
以此,恳请各位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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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20/04/07 14: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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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能和审查员打了个时间差,这种情况直接和审查员沟通确认就好

    2020/04/07 14:5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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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lost aria 发表于 2020-4-7 14:55
    可能和审查员打了个时间差,这种情况直接和审查员沟通确认就好

    这种通知书上没有审查员的电话! 只有一个小组,好像是非正常审查小组!

    2020/04/07 1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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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进行意见陈述就行了

    2020/04/07 15:26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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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没相关的实务经验,来学习。

    2020/04/08 08:05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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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申请人(2)提交了跟申请人1原先提交的内容完全一样的专利申请(由于是和申请人1一起提交,因此占比50%),故被判定为非正常申请。
    其实你应该这样操作:原先的专利申请申请不要撤回,申请人1转让50%的申请权的申请人2(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再变更申请人为申请人1和申请人2。

    2020/04/08 22:0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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