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平行引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30 广东省查看:1232 评论:11
请教各位大神,有时在多个并列的从权中会出现同样的特征,这时用“所述”该怎么引用呢?
例如
权1:一种XX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B
从权2:权1的从权,所述A包括C、D(请注意,这里出现了特征C)
从权3:权2的从权,所述C包括XXX(请问这里能否用“所述C”这样的表述?)
从权4:权1的从权,所述B包括C、E(请注意,这里再次出现了特征C,并且从权4和从权2是并列的)
从权5:权4的从权,所述C包括XXX(请问这里能否用“所述C”这样的表述?)
疑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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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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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行者
2020/07/30 10:04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高建
感谢大神指教
2020/07/30 10:0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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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10:23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收起回复 0 举报13******489
2020/07/30 10:30 [来自北京市]
1 举报独立权利
不用所述怎么会出现审查员说不知道具体指哪个?
2020/07/30 11:17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高建
“所述”还是要用的,要不然会存在不清楚的问题,后面出现的特征与前面出现的相同特征,即可以理解为是同一个特征,也可以理解为不是同一个特征,用了“所述”,则确定就是同一个。
2020/07/30 11:2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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