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在美国的遭遇,媒体已经反复报道好几轮了。
而在这些报道里,其实还夹杂着一条IP新闻。
社交视频平台Triller起诉TikTok侵犯其专利权。
我的主业是读专利,那么我们今天来扒一下这件专利。
起诉书网上已经能查得到,涉诉的是一件美国专利US9691429B2。
据说专利发明人是Triller平台的创始人,2015年申请2017年授权,貌似没有除美国之外的同族专利。
起诉书写的很清楚,主要针对的是TikTok的“绿屏视频”功能,声称TikTok侵犯了专利的权利要求1、3、4、5、6、7。
主要侵权的证据呢,来自TikTok的官网上,一个名为rhia.official的用户,展示的“绿屏视频”功能的视频
不熟悉抖音或者Tiktok的朋友可能有点蒙,这个“绿屏视频”功能是啥?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而且我既打不开侵权证据的国外网页,也用不了国际版的TikTok,你看国内的抖音版本也是有这个绿色的小图标的,跟TikTok国外版本是一样的
“绿屏视频”可以理解为:
1)摄像头拍摄实时画面,把我的人像“扣”下来,即把背景进行绿色处理,便于视频素材相互融合(就像电影特效那样);
2)把我的人像叠加到选好的油菜花视频背景中,做一个图像融合。
3)最后,选择背景音乐,就可以合成一份音乐视频了。
注意,这个模式下,背景视频、人像视频、背景音乐本身就是同步的;
大家一起开始,一起结束,视频总时长取决于我的拍摄时间。
而那件美国专利呢?名为《用于创建与音频轨道同步的音乐视频的系统和方法》,是一种把视频和音频进行同步的方法。
之所以需要同步,是因为他的视频素材需要分段拍摄或调取,然后连续地把它们拼接在音频的时间轴上。
最能表达发明方案的附图为图7A、7B,就是在音频的时间轴上,拍摄/剪辑不同的视频素材。
讲真,你或许会觉得这个功能貌似稀松平常,但它确实在短视频还没大火之前的2015年就申请了专利,总之它授权了。
用类似图7B做个类比,那么抖音“绿屏视频”大概的示意图是这样的,把多个视频视频素材融合,不用剪辑片段,视频、音频大家同时开始、同时结束。
所以,抖音“绿屏视频”其实自始至终其实不存在音视频同步的问题,他只是要把音视频素材一起播放出来。
两者解决的技术问题,都可以说是不太相同,应该属于两种不同的技术方案。
当然,你会认为抖音“绿屏视频”可能算是专利技术方案的一种极端情况,即全部视频素材都用上了,unused的部分为零。
但这种情况下,专利的权利要求1就出现了破绽。
比如抖音可以主张,“绿屏视频”并没有第一开始、第二开始的相对关系,因为第二开始压根不存在;
“绿屏视频”不包含“至少一个子集”,因为素材全用上了,没有截取、分段。
所以,依照“全面覆盖原则”,抖音“绿屏视频”的技术方案很可能不在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另外还可以注意一下专利文件中提到的背景技术,这些技术作为现有技术也应该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
专利文件中提到现有技术中这种视频配背景音乐的简单模式,并被发明人深深鄙视。
其实仔细品品,大概抖音“绿屏视频”,其实不就是融合后的视频,搭个背景音乐,哗啦一下播放出来的的简单模式么?
所以,抖音“绿屏视频”大概还是可以被排除在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外的。
综上所述,这次诉字节头条专利侵权的案子,对原告方恐怕并不乐观。
当然了,最终结果还要取决于德州西区法院陪审团的意志...
不过话说回来,TikTok去年12月上线了“绿屏视频”。
作为竞争对手的Triller公司,过了8个月才起诉,关键还踩着TikTok可能被ban的关键时间点...
蹭热度?落井下石?还是给自己打广告?
如果说是巧合,我可不信。
siceng
2020/08/04 09:3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馋洋洋
2020/08/04 09:4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专利苦手
2020/08/04 10:50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吃薯条不沾番茄酱
2020/08/04 11: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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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4 14:06 [来自陕西省]
0 举报kaiku
我们常说:黄埔军校是名校,那是因为它处于战争年代:战场上被打死的都是英雄,没打死的都是将军。如果黄埔军校还存续至今天,培养出来的人都是保安,可能就是职业学校了。
2020/08/08 21:48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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