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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创造性相关模板

发布时间:2020.09.18 北京市查看:1506 评论:1

本帖最后由 大漠醉红尘 于 2020-9-18 14:20 编辑

不具有创造性的判断

1、区别技术特征的结构与另外一份文件公开的结构相同,作用也相同,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
性。

2、区别技术特征的结构与另外一份文件公开的结构实质相同,作用也相同,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

表述

1、评价申请日和授权日:对比文件 1 的公开日为 xxx,对比文件 2 的公开日为xxx,均早于本发明的申请日xxxx,两份文件均属于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2、评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 1 技术领域与本发明相同,都是喷淋式洗脚器具,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 1 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3、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与权利要求进行对比评价:对比文件 1 公开了一种xxxx,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xxxx

4、判断区别技术特征: 该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 1 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xxxxx

5、根据区别特征确定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 1 相对于对比文件 1 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xxxx

6、使用另外一份对比文件与区别特征进行比较:对比文件 2 公开了一种xxx,其具有xxxx。由此可见,对比文件 2 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

7、分析区别特征的作用:该特征在对比文件 2 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xxxx。

8、 分析启示:也就是说,对比文件 2 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 1 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xxx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将对比文件 2 与对比文件 1 结合起来构成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9、结论:因此,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 1 和对比文件 2 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 1 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的规定。


具有创造性的判断

1、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以及区别特征的作用均未在另外一份文件
公开,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2、区别技术特征的结构被另外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但是区别技术特征在另外一份文件起的作用
与其在发明中起的作用不同,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3、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结构类似,且对比文件与区别技术特征的作用相同、原理相同、功能相同,权利要求仍然具有创造性。
表述

1、对比文件 1 与本发明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最接近,因此对比文件 1 是本发明的最
接近对比文件。

2、权利要求 1 与该对比文件 1 所披露内容的区别在于:xxxx。对比文件 1 中未披露上述技术特征。

3、对比文件 2 也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即使对比文件 2 和对比文件 1 结合起来,也解决
不了上述问题。因此,权利要求 1 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这两篇对比文件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该
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4、由于采用上述结构,xxx,因此权利要求 1 的技术方案也具有显著的进步。

5、综上所述,权利要求 1 相对于上述两项现有技术具有《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规定的创造
性。


作者:Caesar的野蛮成长 本文仅供学习分享,侵删

标签: 专代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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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感谢分享

    2020/09/19 16:00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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