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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查员引用的抵触申请

发布时间:2020.09.20 韩国查看:1614 评论:7

在中国,抵触申请仅限于通过国际条约进入中国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麻烦判断一下以下说法是否正确。 1)将国外专利(非PTC国际申请,未进入中国)一字不改翻译后在国内申请同样专利时,被授权的概率比较大 2)上述国外专利授权人可以就其提出侵权诉讼吗? 3)SCI学术论文不能成为抵触申请? 4)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那么SCI学术论文内容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标签: 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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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错,可以,是的,错。

    2020/09/20 11: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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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Dante蛋挞 发表于 2020-9-20 11:35
    错,可以,是的,错。

    那我可以理解成
    在判断新颖性时只考虑”通过国际条约进入中国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在判断创造性时不分国家,形式(论文,专利,书籍 等等)
    吗?

    在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时,不应该都要考虑全世界各地的资料吗(包括专利,论文等等)
    不理解为什么国内判断新颖性时要求这么低。。

    2020/09/20 12:10 [来自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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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pjm214 发表于 2020-9-20 12:10
    那我可以理解成
    在判断新颖性时只考虑”通过国际条约进入中国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在判断创造性时不分国 ...

    你这半知半解的我真的很难跟你讨论,回去先把抵触申请和新颖性的完整的法条看一遍吧,什么时候新颖性只判断抵触申请了,抵触申请又什么时候变成“通过国际条约进入中国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抵触申请明明是申请日在前本申请申请日前,公开日在本申请申请日之后的文件,只有评判新颖性的时候会用到,不能拿来评判创造性。而不是说新颖性就只评判抵触申请,新颖性当然要评判现有技术啊。

    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法条看完一遍再说吧。

    2020/09/20 12: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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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国外专利已经被公开了,就不存在抵触申请;你直接翻译,审查员找到了,可以作为对比文件使用,你申请的专利,就失去了新颖性和创造性;专利权具有地域性,未进入中国,国外专利在中国不具有专利权,不能起诉侵权;有的论文可以写成专利,但是检索到以后同样会被作为对比文件;另外你是学生吧?不要一天到晚想着抄,自己做点实际的东西不好么?

    2020/09/21 09:5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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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看到楼上有人说出了我的心声,我就放心了……这提问之前最好先看看书。
    PCT都敲错了。
    【在中国,抵触申请仅限于通过国际条约进入中国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这句话好神奇,我没见过。

    2020/09/22 07: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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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zhiyingg 于 2020-9-22 09:13 编辑

    但凡发明专利, 虽然没多国申请但也会进行多国查询. 翻译复制的能过? 各国专利局还不把我们踢出

    2020/09/22 09: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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