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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PCT申请可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发布时间:2020.10.21 北京市查看:1178 评论:0

本帖最后由 馋洋洋 于 2020-10-21 14:17 编辑



中欧两局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即将启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共同发布联合公报,宣布两局将于12月1日启动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根据该项目,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是两局全面战略合作不断深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中国申请人增加获取国际检索的途径,为申请人在欧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


该试点项目适用于以英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PCT申请,第一年的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由欧洲专利局完成国际检索的申请将无需进行欧洲补充检索。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两局发布的联合公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0/21/art_53_153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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