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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效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3 浙江省查看:1327 评论:3

各位大神 一实用新型专利仅仅是独权不具有相关专利性,在无效阶段我不做任何修改(即不删除权利1,不提权2作为新的独权),这样的话有没有什么负面后果,具体点说,假如权1不具备创造性或者缺必特,多谢指教

标签: 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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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啥都不做,不就等着被部分无效、部分视为撤回

    2020/12/03 10:4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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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3 11:52:0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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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3 13:05:16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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