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庆市(官方已发布通知)
报名系统在线核验和人工核查(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
五、陕西省(官方已发布通知)
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验: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
我们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根据报名资格复核和监督举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山西省(官方已发布通知)
【最新通知】有变动!知识产权师职称考试山西太原考区变更资格审核方式的通知
详情: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2582-1-1.html
资格核验时间及地点:除太原市外其他地市审核时间地点: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审核地点: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太原市审核时间地点:审核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3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通知原文及审核地点: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2107-1-1.html
七、山东省(官方已发布)
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4日。
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2),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通知原文:
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2402-1-1.html
八、云南省(官方已发布通知)
公示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部分人员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抽查,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形式。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871-63630349(工作时间接听)
九、浙江省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10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复核(复审)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 10 天。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复核(审核)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但来不及查实的,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如发证、职称评审评定等),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规定的,作出合格成绩和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原帖:https://bbs.mysipo.com/thread-1095190-1-1.html
十、上海市
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十一、贵州省
考后复查及证书领取,资格核验时间: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个考区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十二、江西省
考后抽查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十三、安徽省
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制度,全面加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十四、河北省
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四川省
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十六、河南省
考后复核,资格核验时间:暂未公布
监督监管: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可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关于考后资格审核,如有疑问待成绩公布后可向各地人事考试网咨询,如发布相关公告小编也会第一时间给大家同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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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江苏的也出来了,短信已收到。
2020/12/30 10:5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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