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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的中间角色

发布时间:2021.04.27 广东省查看:8331 评论:28

不知各位资深IPR,都是怎么充当代理所和本公司研发人员之间的角色的呢?

要提案的时候,研发人员给交底--IPR审核--委托代理所,这个问题不大。
主要是新申请和答审时,我们现在都是代理所写完--IPR、研发人员同时审核并各自补充--IPR再根据研发人员补充的意见进行整合--给代理所修改。
但研发的效率,大家懂的,要么忙,要么懒得看,真正认真给意见的少之又少。催的话,就基本都说没修改意见了。
是不是研发的工作最好还是停留在写交底的阶段啊,感觉接下来所起到的作用不大,去除他们还能提高工作效率。
然后,IPR要从交底阶段的时候,就要深刻了解方案,这样以后自己直接跟代理所沟通就行,不用又再给到研发那边拖时间。且他们不粘锅。

没有黑研发的意思,因为专利本来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应由IPR做,但就是想结合现情况提出来讨论一下,望各路大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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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最好让研发人员看重点:我一般让研发看这三点
    1.说明书附图标注是否准确;
    2.关键结构,流程是否表达清楚;
    3.是否有新想法能加入;
    让研发人员看权要,全文审核其实没有太大意义。

    2021/05/08 10:35 [来自山东省]

    5 举报
  • 第12楼
    可能是企业业态不一样,我就职于一个初创的医药研发企业,公司的药物研发管线的专利都是我们IPR亲自写,通过项目会议或者研发人员的口头沟通获知技术内容,内部检索评估决定应该申请保护且申请时机合适时,我们邮件通知相关的部门,一般是药物化学、化学合成、药理、毒理、分析检测、制剂等相关部门按照我们的要求各自提供实验报告(由于IND申报要求,实验报告是有的)或技术资料,然后我们独自撰写,并讨论,最终由IP部门内部审核后发给上述相关部门,并要求各自部门对哪个部分负责,最终定稿。定稿后发送合作事务所处理,他们会审核给出意见,双方来回讨论修改补充后定稿提交。后续跟进判断是否需要再补充数据或是实施例,最终提交PCT。根据管线药物研发进度,与领导讨论决定具体进入的国家和地区。在审查阶段,由于我们IP部门是整体把握发明的,比单个部门的技术人员更理解发明的创造性、公开程度,因此我们如果有把握,不会再联系发明人答复(80%是这个情况),当然重要而且关键的案件,我们会将我们IP的答复意见在发给事务所之前请他们确认是否没有错误,如果没有技术错误,我们就发给事务所意见请他们参考我们的意见进行OA答复文件的准备,最终答复文件我们确认提交。当然也有例外,当需要进一步补充实验或提交额外的实验数据时,我们会与具体部门的技术负责人联系讨论。当然,我们公司的药物研发与我的专业十分契合,而且我也经常和公司研发领导沟通,因此如过ipr对研发技术十分了解甚至精通,ipr也许就好做了。

    2023/01/17 11: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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