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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判别

发布时间:2021.04.29 江苏省查看:1165 评论:18

我司于2020.9.30申请一篇发明专利,权1中提到了壳体,若2021.5月我司想增**体的制被方法的技术特征,要求2020.9.30日的优先权。若2021.3月有竞争对手申请了壳体的制被方法(具体相似度多少不知),且2020.9.30的这篇专利能够获得授权,那我们后提交的2021.5月的专利可以授权吗?那增加的壳体的制被方法这一技术特征如何判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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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在先申请都授权了,怎么要求优先权?

    2021/04/29 09:5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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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09:59:0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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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个人觉得,看你的2020.9.30的权要与说明书中是否写入了制备方法,才能获得优先权。估计在先的权要与说明书中写的比较粗,在后的写的更细化了,否则,在先的申请文件就会考虑到方法类的权要布局了。

    2021/04/29 09:58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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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04:1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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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05:2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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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07:4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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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假设方法一致,不可以授权,因为你的制备方法不在先申请申请文件的范围内,即使在后申请要求了优先权,也只是要求了原范围的优先权,你制备方法的对比现有技术是从在后申请的申请时间2021.5月起算的,而2021.3月竞争对手申请的壳体的制备方法已经破坏了你这部分的新颖性,所以无法授权;

    2021/04/29 10:0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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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04:4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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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08:5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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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9 10:14:3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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