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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正常申请,有几个疑问的点

发布时间:2021.12.02 浙江省查看:4217 评论:35

1.都说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那么多专利非正常了,为什么不是专利局举证与其他案子相似,而是申请人举证有研发能力?这样操作是否公平合理?

2.机器审核是否专业?两个案子一样,只要一个是产品一个是方法都能授权,按你们机器审核,我是不是还要写成完全不一样的案子?专利所不能用自己都模版了,专利要授权,第一要看模版是否不一样,第二才是发明点?

3.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按什么进行联系?申请案卷包的联系方式你们为什么拿不到?拿不到为什么不发审查专用函?以申请人注册留的联系电话联系你们觉得合理吗?

4.年底那么多非正常,是为了完成指标?到2022年,2021年没多少不在审核的案子了?

标签: 非正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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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特色社会

    2021/12/02 09:17 [来自陕西省]

    3 举报
  • 第2楼
    嘘!

    2021/12/02 09:2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嘘🤫

    2021/12/02 09:2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哈哈,别急这个月还有一波非正常才开始呢

    2021/12/02 09:51 [来自安徽省]

    收起回复 1 举报
    • 2021-12-02 10:21:57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回复 0 举报
  • 第5楼
    再加一点,专利是否具有实用性,并不是看专利是不是已经投入生产了,而是看发明是不是能够制造和使用。那么,在说公司吧具备研发能力被列为非正常的国知局,是不是先要把审查指南改了

    2021/12/02 09:5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6楼
    我之前写过一件发明专利,就被下了非正常,说是公司不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卧草,我真想给审查员一个电话打过去,你踏马管我有没有研发能力,我又不是申报高企,我规模小就不能研发高科技,高成本的东西了吗?你审核的不是我的创造性,新颖性,你踏马审核我公司的规模,照这么说,我以个人名义也不能申报发明专利了呗,我自己研发出一个高科技的东西,你还得审查我的工资了呗。还有的下非正常是权利要求太简单了,技术方案简单,条数不太够,谁踏马规定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必须写满10条,我写4,5条怎么就简单了,我构成了一个完完整整的技术方案,而且与现有技术有区别,有突出的技术效果,怎么就不可以了。照这么说,我权利要求多写,写个10多条总可以了吧,超过10条你踏马还收附加费。

    2021/12/02 10:35 [来自江苏省]

    收起回复 4 举报
    • 2021-12-02 10:56:56 [来自江苏省]

      回复 1 举报
    • 2021-12-02 20:42:27 [来自山东省]

      回复 0 举报
    • 2021-12-07 10:54: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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