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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梅的商标文:中国移动的“动感地带”商标被驳回的正常与不正常

发布时间:2022.03.04 北京市查看:1484 评论:0

这几日在追剧《人世间》,每每看得我泪流满面,有时是为情节感动,有时是为人物伤心。剧里塑造了众多人物,从官员、学者到普通百姓,谁的生活都不容易,但每个人都在努力地生活,辛苦又温暖。

电视剧是根据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梁晓声的长篇小说《人世间》改编的。优秀的作者、编剧、导演、演员把50年间的人物命运和社会变迁,立体生动地展现了出来。

电视剧对人物的命运做了和小说不同的安排,观众就纷纷讨论哪个结局更符合生活。我觉得哪个也符合,在这人世间,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呢?大到国家命运,小到一件商标,常常是一切都已发生,一切似乎又都不应该发生。

比如,中国移动公司申请的第52056173号“动感地带”商标被驳回了,看起来就属于商标圈里无新事的那种正常,但仔细一琢磨,又哪哪都透着一点“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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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决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比较,在呼叫、文字构成上相近,构成近似标识。两商标同时使用在“白酒”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这驳回决定标准又正常,这样两件文字相同的商标肯定是近似商标啊。这应该是一件最简单的案件,但查查历史,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典型的不简单案件。

这是成功抢注商标的典型。2003年3月,中国移动公司推出了动感地带移动电话服务品牌。由于中国移动是两大电话服务商之一,“动感地带”迅速被大家熟悉,我本人也使用过动感地带电话套餐服务。

这么知名的词汇怎能逃脱被抢注商标的命运?在与本案有关的酒商品上,查询到共有6件“动感地带”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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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第一件商标于2004年申请,申请人不是中国移动。这个很符合当时的认知。一来当时中国移动概也没打算进军酒行业,二来全类注册观念远没有现在流行。一直实行到今天的商标分类注册制度,毫不费力地成全了商标抢注成功。有第一件商标挡着,第二件申请就被驳回了。到了2018年,第一件商标已因未续展而失效了,于是第三件商标被核准注册。

这还是全类注册商标的典型。2020年,中国移动公司终于决定在酒商品上也注册商标。不知是为了占住商标还是真的打算卖酒了,反正这年头,哪个品牌都在努力独占商标。新品牌推向市场之前就直接全类注册,老品牌只能一边打着别人的商标一边申请自己的商标。中移动也不例外,对第三件商标也就是本案的引证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

这更是当前案件审理的典型。这里有三个有意思的表现。一是中国移动在驳回复审理由中强调“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1469080号“动感地带 DONGGANDIDAI”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引自于驳回决定)。我没有看到无效宣告申请书,但我相信那里面一定强调引证商标与中国移动的某个“动感地带”商标近似,不然以什么理由对第31469080号“动感地带 DONGGANDIDAI”商标宣告无效?在不同的案件中就同一事实说不同的观点,这就是经常见到的“正常事”。不过,哪个算是申请人的自认呢,应该是对自己不利的那个吧。

第二个是决定中的这句话:“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为有效商标。”也就是说没有等待无效宣告案的结果,就直接做出驳回复审决定。等不或者不等,只是利益的衡量和选择,这件于2021年12月26日做出的决定说明,行政机关选择的是不等。

 第三个是引证商标的所有人崔某已经又于2021年11月申请了新的“动感地带”商标,当然中国移动也申请了新的商标。这也是目前商标申请的现状。被打掉一个,就再申请一个,反正申请费不到300块钱,少吃一顿火锅就行了。所以,可以乐观相信,商标申请量会继续增长。

 

我的习惯本来是每篇文章介绍一个知识点。但这个案件太正常了,以至于我都不知道应该重点介绍什么。那就一起放这里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你什么也没见到,那就记住最简单的一个:同样的文字换个字体还是构成近似商标。

 

人世间啊,时世变迁,正常或者不正常都是在特定情况下的特定判断。至于商标,小事一件,呵呵。


作者:张月梅,品牌保护专家、月梅工作室创始人。
从事商标评审确权工作13年,审理各类商标评审案件10000多件,参加法院一审、二审及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诉讼案件百多件,精通商标法等品牌保护法律法规,熟悉商标案件的审查审理规则。

本文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点击查看原文

标签: 商标 张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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